张先生:我今年夏天跟随一家旅行社的旅行团外出旅行,在外地旅行期间,我在旅行社安排的酒店办理完住宿手续后,自己乘坐一辆出租车到酒店外面购物时发生了车祸并受伤住院。出租车支付了医疗费用。请问我在跟团旅行期间发生了车祸,旅行社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的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如何主张? 丁律师:按照你介绍的情况,你受伤的时间并不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中,并且受伤是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旅行社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你可以就该起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要求赔偿,你可以起诉发生碰撞的两辆汽车的所有人、驾驶人以及保险公司。 朱女士:我在镇江某乡镇企业工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我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单位没有帮我申报工伤。请问我可以个人名义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鉴定伤残等级吗? 丁律师:你可以以个人名义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但是首先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你和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你是该企业的员工的话,你可能需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来证明你是该公司的员工,然后再申请认定工伤。你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待伤情相对稳定以后再要求对劳动能力做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