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相关细节进行约定,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双方在签署时,已经明确了解了本补充协议的内容,双方在对本协议内容无争议的前提下签署并认可。
法规背景介绍
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在不影响他人情形下协议安排购物和自费,须向旅游者披露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的真实情况(详见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本线路产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究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可以在在行程附件中须列明:购物店及自费介绍;参游须知及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及目的地信息;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游客文明守则等。以上出行提示须与行程内容相关,并不包括常识性的生活知识提示。旅游法规定的其他条款,我们都将严格执行,以保障您的权益。
甲方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自行安排游览项目。同时乙方提醒甲方,参加自费完全属于旅游者个人的行为,如果甲方自行参加的旅游项目发生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交易背景介绍
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具有多种选择,既有全程无购物安排的常规团,亦有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增加购物店并且价格经济实惠的特供团。甲方已经充分了解无自费购物的情况下,团款总价要显著高于增加购物店后的价格。
同等条件下(泛指出发日期和接待标准相同、近似或无实质性差异)。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甲方主动要求乙方在行程中增加购物店安排,乙方同意甲方要求增加了相应的购物场所。双方为确认交易的事实,特签署本补充协议作为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
旅行社责任
1.成团的约定。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可以解除合同;出境游应提前10日通知,并退还已收之全部费用。
2.霸机罢游处理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游纠纷审理》第18条规定,由于公共交通(如飞机、火车、定线巴士等)延误而导致旅游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旅行社退还未发生费用,不再赔偿额外的经济损失。条例另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或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以上原因霸机罢游,不仅不能得到其他赔偿,还将因妨碍和损害旅行社和其他旅游者的权益,将受到经济和法律责任追偿。
3.不可抗力原则。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而导致合同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实际发生费用后,退余款给旅游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若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4.责任赔偿原则。旅行社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承担继续及补救措施或依法赔偿损失;因旅游者原因,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旅游纠纷审理》第20条规定,旅游者擅自离团脱团,导致人身财物受损,旅行社不负赔偿责任。
5.行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旅游纠纷审理》第22条规定,旅游者现金及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旅行社有提醒但无保管义务;遗失责任由旅游者自负。旅行社赔偿责任只限旅游车上的行李物品损毁丢失(不含酒店内)。若有人力不可抗及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旅游者过错、物品自然属性等因素,旅行社免责。
6.精神赔偿免责。旅游者提起违约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旅游纠纷审理》第21条规定,旅行社违约行为不具备《民法通则》的精神损害适用条件,因此人民法院不支持旅游合同纠纷中的精神赔偿,合同另约除外。
7.仲裁机构。旅行社与旅游者对于旅游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或争议,可提请旅游局质监所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游客安全须知和旅行社出游警示
乙方为方便甲方更好的了解出境旅游的一般性安全常识,制作本提示。请甲方在出行前务必认真阅读。同时,行程单后将附加目的地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请甲方仔细阅读。
1.出境前,请准备好个人常用药品及医生处方,大部分境外药房只能依处方购买药品。体内安置金属医疗用品的客人请去医院开具登机证明,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各国的货币、汇兑政策不一,请在出境前向银行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且至银行调换外币。
3.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行李请遵守各国(地区)航空公司和海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不清楚相关规定的游客,可以事先征询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和带团领队。
4.集体出境过关,要听从领队指挥,不要私自行动;请勿帮助陌生人带行李,以防被人利用;请注意海关关于出入境的规定(乙方建议参考:www.shairport.com 游客须知的部分),请特别注意领队在过关前的告知内容。
5.到达目的地之后,与人交往请保持礼貌和谦让,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风俗习惯。游客在境外如有不顺心之处,请及时和领队沟通,请勿直接和当地导游、其他服务人员及当地人直接冲突。领队及我公司会尽可能满足游客的合理要求。
6.到达目的地后,每到一站一定要记下所住酒店地址、电话、领队(导游)的房号、旅游车牌号、领队、导游联系电话等;离开酒店外出时,务必索取酒店名片,如果迷路,可以按房卡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7.游客入住酒店后,请检查客房必备物品是否完好,并仔细查看消防通道、安全设施的情况。进入房间后即关好房门并上安全锁,请勿让陌生人士进入房间,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领队导游。
8.如游客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小心使用,遵守酒店的使用规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非本公司安排的活动,本公司仅限于提醒告知义务。
9.旅行社建议游客不要单独出行,尤其不要在夜间出游,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10.游客在自由参加娱乐项目时,应遵守所在国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要参加违反我国和目的地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活动,更不要参加危险活动。
11.旅行社特别告知如下项目具有危险性,请旅游者根据自身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选择参加。敬请游客尽量不要去参加此类活动,如旅游者坚持参加,需自行承担风险。高风险项目可能造成旅游意外险的全额或部分免赔。
12.水上项目:冲浪类、游泳、潜水、漂流、快艇或摩托艇类项目等。
13.竞技性项目:赛车、赛马、越野、滑雪、滑板等
14.登山攀岩项目:登山、攀岩等
15.高空项目:跳伞、蹦极、热气球
16.探险性项目:露营、探险等
17.其他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驾驶车船、靠近动物等。
18.在从事户外活动或者水上活动时,必须在精神清醒(非醉酒等),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参加。参加前请谨记领队、导游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提示,在仔细查看景点的安全标识,并保证遵守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当遇有大风浪等恶劣天气时,请远离危险地带。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进行水上活动时(潜水、游泳、滑水等水上运动)参与前请考虑自身条件(水性不好者、有高血压 心脏病者不建议参加),不可单独前往,互相照应,活动时必须携带救生设备,如无救生设备,请勿下水。
19.进行与动物有关的活动时,请务必保持克制,保持安全距离,不要接近动物幼崽。请注意强光、声音、动作等均容易刺激动物,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与野生动物合照时,切勿作弄或拨动动物须毛,请听从驯兽师指导,以免因人为因素而发生意外。
20.请游客在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各国(地区)汽车行驶方向,以保证交通安全。
21.行程中,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特别注意安全;各国(地区)景区旅游者众多,治安状况亦不同,请游客特别小心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免被窃。
22.游客乘座的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汽车、火车、轮船、地铁及景区内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交通工具)在行驶的途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领队、导游的安排及指挥,请勿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游客应尽力施救或者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3.游客乘座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年老、年幼者或体弱者不要坐在汽车后排,避免颠簸造成损失。请有困难的游客主动向领队或导游说明情况,协助安排。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24.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不要将头、手、脚或者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乘坐快艇游玩时,所有游客请抓紧扶手,年幼或者年长者请不要坐船头,以免发生不测。
25.游客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26.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游客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易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27.外出旅游时,游客应特别注意饮食安全,切勿吃生食,切勿贪食海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少吃冰饮;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
购物安排
●旅行社所选择推荐的购物场所,均为当地合法经营企业,是当地公开营业、面向所有消费群体包括本地消费者在内的公众购物店,客人自愿消费。旅行社在提供购物服务时,确保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旅游者在购物时应当充分了解店铺的退换货规则,索取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旅游者提出退换货主张的,在购物后30天内,应依据购物场所的退换规则为之,旅行社可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旅游者自行前往不在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应有的协助义务。
●出国旅行请携带银联卡、VISA信用卡或人民币现金,如果刷卡消费,不论购买或退货,刷卡手续费由旅游者自理;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如旅游者强烈要求参观购物店,需经全体游客书面签署同意书。否则,旅行社将基于操作经验推断,在确保游客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删减购物店。由此造成的损失,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按东南亚习俗,司机可能在旅游巴上向游客推荐当地土产类纪念品,游客可自愿选择购买,绝不可强制消费。
●退税是各国鼓励游客购物的优惠政策,但不同店铺不同商品的退税规定不同,珠宝工艺品类则无退税。旅游者需事先问清退税流程和手续,自行负责退税事宜。如您刷卡购物,退税时必须持护照并携带银行卡原件办理!
●东南亚物产丰富。旅游者自愿提出要求在行程中增加以下购物场所,并愿意按照购物场所的要求进行停留。